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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成果

行政监管合规中,律所如何更好地助力政府和企业

发布时间:2022-08-08      作者:吴少博/金飒

一、行政监管合规的价值赋能

1. 最能体现中国特色的合规制度

笔者认为政府行政监管至少包含三个层次:首先是充分发挥政府对企业合规管理的规范和引导作用,其次是加强违法违规行为事后制裁和合规管理监管之间的衔接,第三是以行政监管合规激励为契机提升企业的积极性,为企业合规治理和经营提供可持续发展的助力。

我国对行政违法与刑事犯罪实行双轨执法体制,且涉案企业一般属于行政犯,行政处罚与刑罚界限有显著区分。以“违反国家规定”为前提,一般先由有关行政机关对涉案企业查处,如发现涉嫌犯罪的,再移送公安司法机关按刑事诉讼程序办理。

同时,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企业所涉犯罪除了单位行贿受贿、走私等少数犯罪之外,均由公安机关负责侦查。从“行刑”衔接的视角来看,刑事合规只是行政监管失灵之后的问题,合规不起诉只是刑事诉讼程序中解决企业涉嫌犯罪的方式之一。在行政监管中引入合规制度,是实现对涉案企业从事后的打击转换到促进前端的治理的现实需要,也是最能体现中国特色的合规制度。

2. 行政监管合规激励的商业价值

2015年中国证监会发布《行政和解试点实施办法》,行政执法和解制度的实践表明,我国在证券期货行政监管领域,企业合规已经发挥一定的行政监管激励作用。只有涉事企业建立行政监管合规才可能与行政监管机关达成和解协议,以求减轻或免除行政处罚;也只有建立并实施有效的行政监管合规才可能挽救涉事企业。

我国“走出去”的企业更要直面外国政府、国际组织的合规监管,如中国海外公司因投标腐败不合规被列入世界银行集团黑名单,需要按要求启用与世界银行诚信合规守则一致的公司合规计划。这都迫切需要国内企业建立有效的合规制度,有效避免因违法违规所带来的法律制裁和行政监管处罚,增强市场竞争优势并为企业带来直接的经济效益,树立良好形象品牌和商业信誉,从而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

3. 与法治化营商环境价值一致

营商环境第一要素就是法治环境,法治化营商环境对企业合规提出更高要求,其核心在于处理好政府监管与市场主体之间的关系。行政监管合规为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新思路,作为一种新型企业治理方式,企业行政监管合规强调事前企业预防性合规体系的构建以及事后整改性合规体系的完善,以最大化防控企业发展过程中面临的诸多合规风险。

同时,行政监管合规也体现了监管部门对企业组织体监管理念的转变,将强调事后严监管模式调整为侧重事前预防模式,即企业合规通过引入协商及承诺的理念,力争行政处罚社会效益最大化,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动,也将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推动市场固本强基、行稳致远。

二、行政监管合规的现实痛点

近两年来,企业被行政监管机构处罚的案例比比皆是,从阿里被罚182亿被称为中国行政合规第一案到美团、京东被罚,2021年,我国互联网反垄断罚款超200亿元。在当前的监管环境下,因为合规问题被罚不仅影响企业声誉,还可能影响企业的经济效益,甚至危及企业生存,企业的合规痛点日渐暴露。

1. 行政监管合规激励有待扩展和强化

相比检察机关,行政监管部门通过发布规范性文件,强制要求企业建立合规管理体系,对于未建立合规管理体系的企业,监管部门可以对企业及直接责任人实施行政处罚。当前,合规管理的政府监管存在过度依赖行政主导、监管制度供给不足、未能彰显监管功能和激励优势等问题。

目前,环保、税务、证券领域已经启动从监管到奖励双重机制,但大部分规范性文件和行政监管领域还缺乏对企业建立合规体系给予硬性激励的措施,需要进一步强化行政机关合规监管“行政和解”“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并扩展到整个行政监管领域,避免涉案企业“纸面整改”“形式整改”,防止企业合规激励机制成为“寻租工具”,实现企业同步治理和发展。

2. 推动企业启动自我监管有上升空间

目前,我国行政执法和解制度以及行政监管部门经常采用的限期整改、停业整顿等行政处罚措施,均未要求企业针对违法违规行为制定专项合规政策、计划等,确立有效的预防、监控和应对合规机制,也容易产生“合规”与“业务”两张皮的现象,且并非所有的涉案企业都能适用刑事合规制度,难以让企业从源头和根本上纠正违法违规行为,需要通过外部监管的强大压力,推动企业启动自我监管并重视合规的价值和作用,使行政监管合规效益最大化。

3. 行政机关自身更需合规执法

行政监管部门在行政执法过程中要慎用可能影响企业合规和企业发展的措施。如果行政执法机关办案中对涉案企业动辄罚款、降低资质等级、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吊销营业执照,势必会丧失以行政激励促使企业走合规之路的良机。行政执法机关在办理企业案件时,要依法办案、合规执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把行政执法对企业的消极影响降到最低。否则,会对企业造成无可估量的损失。

三、行政监管合规业务的市场逻辑

在“国家战略上推合规,企业觉醒抓合规”的背景下,各大律所纷纷打造合规精英团队,金杜、君合、方达、中伦、金诚同达、海问、汉坤等各大律所都先后建立了专职合规团队,大力拓展合规新蓝海业务。

1. 强化企业合规意识

从律师事务所开展行政监管合规业务而言,首要是助力企业决策管理层树立并强化对行政合规对企业价值赋能的认识,进一步建立企业合规文化。

如德国西门子公司在与美国司法部和证交会达成行政和解协议之后,在合规考察期内重建了反商业贿赂合规计划,并在此基础上建立了反垄断、反洗钱和数据保护等专项合规计划,从而将“只做合规的业务”“合规优于经营”作为企业的价值观。律师事务所可以进一步通过专业化、系统化或专题合规培训有效提升企业经营管理合规意识、企业文化有效宣传和落地。

2. 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

律师事务所开展行政监管合规业务需密切联系客户,紧密结合具体业务,一对一持续性开展企业合规管理和企业合规风险防控咨询服务,通过“合规风险告知+实地监督评估+有效性评估论证”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分析重大合规事件、行政执法、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保护、反垄断等合规情况,构建“合规调查+合规体检+行政专项合规+合规咨询+合规培训”五位一体一站式专业服务。

例如,中兴通讯公司在分别与美国商务部、联邦法院达成和解协议之后,重建出口管制合规计划,将企业合规的管理机制扩展到反商业贿赂和数据保护等领域之中,并致力于建立高效并有组织的一流合规管理体系,保证合规制度与关键业务流程的完全整合,实现合规流程的嵌入和落地,助力企业合规管理建设,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

3. 促进行政执法和企业的双合规

从源头治理风险,治理效果更明显,社会整体效益最大。在行政监管层面,如果要求那些违法违规严重但又不满足刑事追诉标准的企业建立合规体系,并在行政监管体系落实相应的激励政策,能够及时纠正企业“小错”,有效避免“大错”。

律师事务所助力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完善政府监管部门的行政执法合规,促使真正实现行政机关主导合规监管,实现行政处罚一体化,进一步实现处罚和教育相结合的立法和执法目标。因此,行政监管部门和企业都应转变思想,综合采取各种手段和措施在推进企业合规过程中协同发挥作用,实现对违法违规企业从事后监管转变到前端治理和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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